2013年经济师考试《初级人力资源》讲义:劳动合同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5日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包括:(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3)企业受有关产业政策影响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了工作岗位的。

  4.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①劳动合同期满的;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6.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的情况:(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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