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初级人力资源》讲义:就业与职业培训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5日

  5.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理完毕。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②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③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内容:①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或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②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③搜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④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职业中介机构为特定对象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职业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①提供虚假就业信息;②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③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④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职业中介违法行为: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②未经许可和登记;③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④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6.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根据失业预报,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可采取相应的目标措施,避免较大规模失业的出现。而政府部门可根据失业预警提示,采取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性政策措施,预防较大规模失业的状况。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失业登记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解聘的证明。

  7.职业培训的形式:①就业前培训;②劳动预备制度;③再就业培训;④创业培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般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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