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初级人力资源》讲义:劳动法律关系_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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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劳动法确立的主要制度:①促进就业制度;②劳动合同制度;③集体合同制度;④劳动标准制度;⑤社会保险制度;⑥企业规章制度;⑦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0.劳动法的形式,按照其规范的效力层次与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七类:(1)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3)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4)地方性劳动法规;(5)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规章: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6)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7)其他规范性文件。

  11.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19年,是一个由成员国组成的国际性政府间组织。

  1983年6月,我国正式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活动。

  截止2006年10月,我国政府已批准国际劳工公约25个。

  三种可能的劳动力市场歧视来源:个人歧视(雇主、客户、员工);统计性歧视;非竞争性歧视。

  6. 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参加某种能够获得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有三层基本含义:(1)劳动者必须要既有劳动能力,还要有劳动意愿;(2)劳动者所参加的劳动必须是某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而不能是家庭劳动;(3)劳动必须能够获得报酬或收入,而不能是公益性或义务性的劳动。

  将一个社会的总人口归纳为三部分人:就业者、失业者和非劳动力。

  7. 失业的类型:(1)摩擦性失业;(2)技术性失业;(3)结构性失业;(4)季节性失业;(5)周期性失业。

  (1)因劳动力市场运转存在“摩擦”或“不完善”而形成的失业,即为摩擦性失业。 原因:①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属性;②信息不完善性;③由寻找工作、达成就业协议的时滞引起的(求职者与拥有职位空缺的雇主之间相互寻找、洽谈需时间)。

  (2)技术性失业是由于工业的技术变化所引起的,即在生产中采用了节省劳动力的新技术后所造成的失业。

  (3)结构性失业,在专业结构或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因衰落部门的失业者与扩展部门的工作要求不相吻合,或现有的职位空缺同失业者在地理位置上失调从而造成的失业被称为结构性失业。

  决定结构性失业严重程度的因素:①对劳动力需求转变的快慢;②劳动力供给能否适应需求的变化;③技术替代的灵活性大小;④人们重新学会另一种技术或职业的速度快慢;⑤地理状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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