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见表4-23
表4-2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项目 |
内容 |
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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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
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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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
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