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_第11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9日

  报考人员若具备上述三类证书之一,且自己认为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则可以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并写明自己的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专业与证书的相关性进行评判,如审核单位认为该证书与岗位需求的专业相关度较高,将予人工审核通过。如遇人工审核的疑问,建议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审核单位。

  二十七、法检系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指的是能够按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序列晋升的岗位。今年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司法岗位按法院、检察院系统分别称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二)人民警察岗位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招收的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司法警察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提押嫌疑人以及强制执行等司法辅助行为。司法警察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这些岗位的人员从事法检系统内部的一些如办公行政、技术支持等普通办公行为,没有案件审理权。这些岗位的人员如在工作以后要转入案件审理岗位,必须经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十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一)综合管理类

  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岗位。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参照综合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二)执法勤务类

  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三)警务技术类

  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

  二十九、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岗位中残疾种类及等级是如何界定的?

  简章中关于某类某级残疾的描述,依据的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三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公告或计划内的各项限制条件,是只招满足所限条款的人员,即:“限制在……范围内招录的意思”。

  三十一、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了解拟报考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录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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