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兵团公务员招考公告_第6页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兵团监狱管理局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兵师公务员主管部门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兵团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参加考录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考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各师(市)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第一师(阿拉尔市)0997-6350280
第二师(铁门关市)0996-203140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0998-2533054、2535035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0999-8182412、8182432
第五师(双河市)0909-7696829
第六师(五家渠市)0994-5804782
第七师0992-6687839、6687478
第八师(石河子市)0993-2014939、2069511
第九师0901-3384236
第十师(北屯市)0906-3371646
第十一师(建工师)0991-6686431
第十二师0991-3839439
第十三师0902-2566532
第十四师(昆玉市)0903-2566056
兵团监狱管理局0991-882076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1-8883053
(三)监督举报电话:0991-12380、12388
(四)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