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济南海关公务员考试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济南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日前已经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lili_jn@customs.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格式:“××(职位名称)××(考生姓名)面试确认”。
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是否参加面试。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尤其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邮件中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的电子文本(放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不要使用扫描件,在电子表格对应位置粘贴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月2日17:00前电话告知济南海关(联系电话:0531-68696308),之后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我关,传真号码:0531-68696300。未按要求及时声明放弃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考生今后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个人诚信参考。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济南海关(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济南海关人事教育处;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68696308、15953195977)。
(一)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所提供材料的清单(A4纸打印,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补盖公章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