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贴于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服务基层“四类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所提供材料的清单(A4纸打印,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身份证复印件;
4.教育部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10.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1.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 目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1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贴于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另行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