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_第2页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6、符合本简章“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所列(十)、(十一)、(十二)之一有关定向招考规定并报考相应职位者。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十)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一)定向招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十二)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