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_第5页
如有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且无递补人员的,该职位本次停止招录。
(八)公示
考核对象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和重庆法院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证明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免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公示后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列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合格人员且无递补人员的,该职位本次停止招录。
(九)录用
1.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截止2013年7月31日,仍未取得填报的学历学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为准,若报考者按该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录用资格。因此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经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批准录用后,因有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时无合格人员且无递补人员的,该职位本次停止招录。
3.报考人员被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
4.被录用者须在录用法院工作满5年(因工作需要,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调出的除外)。
三、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67673195 67673230
访问网站: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www.cqleaders.com
重庆法院网 www.cqcourt.gov.cn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