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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学生、张焕枝刑事申诉书_第4页

  按照警方的推断,任何一个在案发前后骑蓝色山地车在案发现场周边一带出现过的青年,都有可能被当成凶手被抓。可怜、可叹的是:因为聂树斌的工作单位距案发现场不远,所以他成为了“按图索凶”的对象!

  2、聂树斌被抓后,遭受了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

  据当年参与办理聂树斌案件的干警披露:1994年9月23日下午聂树斌被抓之后,承认自己偷过东西,但否认自己曾经****、杀人。但在1994年9月29日,聂树斌却招供了。该干警说,当年办案人员采用了“强有力”的手段,于是聂树斌供认了拦路****杀人是他干的。

  聂树斌的辩护人张景和也曾经对申诉人说过:他第一次会见聂树斌时,聂树斌一直哭。他问聂树斌:“第一次你为什么不承认(****杀人)?”聂树斌不吭声。他接着又问:“为什么你第二次承认了?”聂树斌说:“打哩!”

  申诉人不禁要问:老实而又口吃的聂树斌,为什么在被抓7天之后,才承认自己****、杀人恶行?在这7天里,侦查人员是怎样审讯聂树斌的?聂树斌是不是在严刑逼供下,才承认****杀人的?

  3、聂树斌案件的第一审和第二审,都在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就判处聂树斌死刑,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间接证据只有在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的情况下,才能对被告人定罪。

  虽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拒不向申诉人提供刑事终审裁定书,但是根据张景和转述的有关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内容,这是一起****、杀人案。凶手杀死被害人康菊花,是因为他在****被害人后,怕罪行败露,才杀人灭口的。也就是说,凶手杀人的犯罪故意,是建立在****已经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因此,首先****罪成立,杀人罪才成立。而据申诉人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刑事侦查专家了解:定****罪,必须有最直接的证据,如从被害人阴道中提取犯罪嫌疑人的精液,做DNA的鉴定等等。

  如果当时石家庄警方做了DNA鉴定,现在请把鉴定结论拿出来,与王书金的DNA做一个对比,就可以知

  道王书金是不是真凶;如果当时没有做DNA鉴定,那又是凭什么定聂树斌的****罪?如果定****罪的证据都不确实、充分,杀人罪又怎么能成立?难道仅凭聂树斌的口供就定了罪?

  4、犯罪嫌疑人王书金关于他在1994年8月,在石家庄市液压件厂东边孔寨村玉米地里奸杀一名30多岁妇女的供述和作案现场辨认,足以证明聂树斌一案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错误。

  姓名:考试站(www.examzz.com)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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