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中持有身份证编号前4位为“3302”的人员或在2013年上半年已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需要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前到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设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需要办理资格审核的人员持以下资料按就近原则到相关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身份证编号前四位不是“3302”的宁波户籍报考人员,持宁波市身份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报考学生,持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他非宁波籍报考人员,持近2年内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或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没有居民身份证人员,持港澳身份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6日上午10:00至6月18日下午5:00。请报考人员登录 “宁波财税会计之窗” 网站(网址:http://kj.nbsc.gov.cn),从“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会计考试报名”模块,选择“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所有应考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注册。应考人员姓名中有疑难字的,将疑难字拆分成2个字输入,如“”字,拆分为“(王)”和“乐”2个字。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3年6月5日至6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现场审核点地址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自行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应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