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于5月18日上午9点至5月24日下午5点在四川财政会计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书并仔细核对照片和相关信息。若有疑问,市级考生请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联系人:杨学勤,电话:8221473。区县考生请与各区县财政局会管股联系。打印网址如下:
http://221.237.164.66:8080/cms/kjcyjgks/index.htm
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军人有效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三、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请考生注意掌握好时间。
考试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5月25日 |
9:00-11:00 |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
13:30-15:30 |
会计基础 |
16:30-18:00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四、考生应注意阅读《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正确观念,营造和谐、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和氛围。
五、宜宾市会计考办考试值班电话:0831-8221473。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并核对考场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名,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刊资料、手机和电子记事本(手机和电子设备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等设备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三、考生发现试题、答题纸分发错误,试题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四、考生应当按照要求使用蓝色、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考生在答题时,应当使用蓝色、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在指定位置答题,一律不得使用圆珠笔和红色笔。
六、考生在考试中途未交卷时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