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0月15日

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分局,卤阳湖财政分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中省驻渭企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陕财办会〔2013〕27号)规定和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因我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已陆续满6年,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证书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满6年的持证人员。

二、换证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按要求完成换证年度前连续6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认证。

三、换证提供材料

(一)《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换证方法和步骤

1、持有2005版证书的会计人员,登陆“陕西会计”网(http://snkj.gov.cn)查询证书有效期,并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

2、按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到证书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3、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持证人员须完成换证年度前连续6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认证,未完成的应先补学完成以前年度的学习认证,再办理换证。

5、持证人员尚未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或申请变更事项的,应填写《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再办理换证。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在县市区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通知》(渭财发〔2014〕269号)规定要求,市级持证人员到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厅)财政局窗口(53-55号)办理换证;县市区持证人员到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

2、市级部门、单位证书换发由单位统一收集持证人员《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到受理现场办理。

3、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会计人员准确了解定期换证工作的相关政策,按时到证书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换发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得附加任何换发证书条件,要严密组织,安排业务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的同志负责换证工作。在证书换发过程中,应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申领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材料,待补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再办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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