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调入)
事项名称: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调入)
办理机构:财政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持证人员因生活、工作、学习等原因变更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需到呼和浩特地区办理调转的。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
联系电话:(0471)466842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办公)
办理时限:接到申请当天办理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材料:
自治区内调入: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
自治区外调入: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申请登记表二份。
身份证登记地址非呼和浩特地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在呼和浩特地区学习、工作或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
区外调入:自证书从原属地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办理材料到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办理调入手续。
区内调入:待证书原属地管理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持办理材料到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办理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