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常州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6日

关于做好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苏财会〔2014〕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对全市有效会计证持证人员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要求,本次换证对象为:

持有常州市会计管理机构自2002年起核发的、有效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会计人员。

二、换证的区划划分和方式

(一)换证的区划划分

根据《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常政发〔2014〕69号)精神,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管理的原则,持证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明地址的各辖市、区会计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换证方式

本次换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集中办理(见换证时间表)信息复核、登记、换发新证(收回旧证);

2、对持证人员较多的单位(如银行等)可以提供材料,申请集中换证(时限双方商定);

3、其他人员,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管理原则,到各辖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证。

(三)换证时间及地点

1、换证办理时间(点击打开)

2、换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点击打开)

三、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资料

(1)换证人员应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表4,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有工作单位的,《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个人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信息有变动的,需提交相关变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先变更信息再发新证。如个人身份证信息与财政办证系统不一致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当先在我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而后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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