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19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财会〔2015〕5号)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1.符合工作单位(非中央和省属在穗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条件在我市的人员。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要求,部属及省属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省工商局登记且不在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人员。

二、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报考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 《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操作题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不分考试顺序,考生可任意切换,两部分题目合并计算分数。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采用财政部建设的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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