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文件
琼财会〔2014〕2025号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的规定及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我省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3月、6月、9月、12月分4次举行(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批次和日期按所选考区由报名系统随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登录“海南省财政厅”主页——“业务链接”——“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考试服务”——“会计专业知识考试”——“个人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考区及报名点,填写并打印《海南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受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在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
(一)《海南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受理表》(有单位者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2张;
(五)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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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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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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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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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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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日—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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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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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报名点、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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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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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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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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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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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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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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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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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8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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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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