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27日

  经过公示并作出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后,申请九应当在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申请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曾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团各种原因导致证书失效或被撤销、吊销的,不适用73号令第三十六条。

  五、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衔接

  原26号令第三十九奈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73号令第三条中的“其他组织”,其会计从业资格应当按73号令进行管理。

  附件 《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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