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日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天津市受理面试申请的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批准文件到现场办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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