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企业与乙企业为同一母公司100%持股的关联企业,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生产与办公有关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日,母公司的管理层作出决策,拟将甲企业办公家具生产线转让给乙企业。为此,母公司的财务总监赵先生于2012年7月10日向其常年税务顾问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征求专业意见。有关业务的背景(截至2012年6月30日)如下:
甲企业与办公家具生产线有关的资产与负债情况
注: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中不含增值税
母公司在研究办公家具生产线转让的过程中,提出如下三种方案:
方案一:甲企业将机器设备、厂房、存货按评估价作价出售给乙企业;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酬由甲企业结清,然后相关人员与乙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均由甲企业结清。
方案二:甲企业将机器设备、厂房、存货连同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人员一并转给乙企业。交易采用合并作价的方式,一并作价2410万元。
方案三:甲企业以部分现金及作价2550万元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投资设立一个100%持股的新公司,然后甲企业以365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新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企业。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乙企业位于2009年1月1日前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非试点地区。)
要求:
(1)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一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一对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影响。
(3)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一时应缴纳的营业税。
(4)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二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5)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二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6)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三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7)根据上述有关背景资料,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照要求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请计算甲企业实施方案三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甲企业实施方案一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0×4%÷2=1 (万元)
400×17%=68(万元)
600×13%=78(万元)
以上合计147万元
(2)甲企业实施方案一时对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影响
如果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会产生进项税额
68+78=146(万元)
(3)甲企业实施方案一时应缴纳的营业税
(1500-1000)×5%=25(万元)
(4)甲企业实施方案二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征增值税(或0)
企业将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甲企业实施方案二时应缴纳的营业税
不征营业税(或0)
企业将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的,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6)甲企业实施方案三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0×4%÷2=1 (万元)
400×17%=68(万元)
600×13%=78(万元)
以上合计147万元
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在增值税上应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需要计算相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7)甲企业实施方案三时应缴纳的营业税
不征营业税(或0)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