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税收立法与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四、税收立法机关
分 类 |
立法机关 |
形 式 |
举 例 |
税收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
法律 |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
暂行条例 |
《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 |
税收法规 |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 |||
—— | |||
税收规章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
办法、规则、规定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