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28日

知识点:税收立法与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四、税收立法机关

分 类 

立法机关 

形 式 

举 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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