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二)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主体税 |
商品和劳务税类(间接税) |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
所得税类(直接税) |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
非主体税 |
财产和行为税类 |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资源税类 |
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特定目的税类 |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
【要点1】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要点2】间接税和直接税含义。
2.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