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考试辅导:可抵扣及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计算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9日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13%+1*7%)*(1-60%)=5480

  例题2企业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其中含运费成本18.6万,

  应转出的进项税=(618.6-18.6)*17%+18.6/93%*7%=103.4

  如果是免税农产品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618.6-18.6)/87%*13%+18.6/9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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