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合格证在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四府街41号5楼510室)领取。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并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免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三)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应考人员答卷是否存在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应考人员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考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五)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铜川地方考办咨询电话:(0919)3281635
铜川市注册会计师考务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