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青海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省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971-6133965)。考试报名各项政策请登录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www.qhicpa.org.cn/)查询。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核地点: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培训部(城西区胜利路8号)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可直接在网上缴纳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