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的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27日

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号),成绩复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1. 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方考办各报考地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并填报《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各考区将考生成绩复核信息录入《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原件。

2. 各地方考办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使用考试管理系统成绩复核模块导入(录入)功能,汇总各考区成绩复核申请表,核对无误后上报财政部考办,同时正式行文。

3. 财政部考办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也可到地方考办申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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