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6日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9月28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0月19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3年10月20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网上书店或报名地自愿购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考试报名地的省级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省级考办领取。

  十、免试申请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报名同时提交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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