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傅海燕等3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为便于新批注册会计师以后日常培训和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等工作顺利完成,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人员按照《关于规范使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管理子系统的通知》(闽注会协[2009]47号)、《关于核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的紧急通知》(闽注会协[2010]58号)等规定,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注册会计师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系统,录入后电话通知我会注册部,以便我会注册部尽快办理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91-87097002。
福州市区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13年7月9日起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新注册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地市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