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闽注会协〔2013〕57号
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关于征集非执业会员电子邮箱等信息的通知》(会协〔2013〕43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经我会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年检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3年1月1日以前批准且目前由我会登记管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已经批准注册的除外)。具体名单请登录我会网站(网址http://cz.fjicpa.org.cn/)右边的“查询专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查询”。
个别会员2012年之前应当办理年检但因故耽搁尚未办理的,请在2013年8月1日前按属地原则补办相关手续。
尚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个别会员,请在2013年8月1日前联系我会注册部查询后再做相应的处理。
二、年检内容
(一)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二)个人会费缴纳情况;
(三)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有上述(三)情形之一者,我会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三、年检时间
2013年7月16日-2013年8月16日(不含节假日);因泉州市财政局迁址,泉州地区非执业会员可在上述时间联系我会办理,或于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16日(不含节假日)到泉州市财政局(市政府新行政大楼)会计科办理。
(一)各非执业会员应按属地原则在上述时间内到所在地市财政局会计科或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二)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提交的非执业会员材料进行核对并在2013年8月31日前填写《福建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3年检汇总表》、《福建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3年检会费交缴汇总表》;上述2张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SZX87097002@126.COM
四、年检地点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1 福州市: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电话: 0591-8709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