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的确认和计量
1.总体要求:
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投入资本形成法定资本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其他有形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以用无形资产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会计处理特点:公司初建时,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企业增资时,如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则可能会产生资本溢价,即新加入的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应作为资本公积,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3.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情况下,按股票的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我国目前不允许企业折价(即发行价低于面值)发行股票。
二、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一)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处理
1.企业增资的一般途径
(1)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注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直接转增资本。
(2)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由投资者追加投资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2.股份有限公司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增资
股票股利的发放实际上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和股本的增加。
股东不足领取1股股票股利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将不足1股的股票股利改为现金股利,用现金支付。二是由股东相互转让,凑为整股。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注意:投资方收到股票股利时不作账务处理,只备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