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简称考试代理机构,地址详见附件),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在网上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现场资格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