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港澳台及外国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起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日
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1. 在香港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每科480元港币。
2. 在澳门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每科480元港币。
3. 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每科60元人民币。
4. 在上海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每科55元人民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另按每人收取手续费10元人民币。
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报名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准考证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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