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27日

内容摘要:

系统录入: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28日。现场抽查:2014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年检时间:2014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2014年1月1日—2014年2月28日期间暂停办理注册、转所、转会等事项。

关于开展重庆市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12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作好重庆市2014年度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相关时间

系统录入: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28日

现场抽查:2014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年检时间:2014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三、年检方式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所在执业机构统一参加年检,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进行年检。

(二)挂靠执业机构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执业机构统一参加年检;挂靠协会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行到协会参加年检。

四、年检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www.acc.gov.cn/portal/page/zckjszl/cpalogin/index.html)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信息进行补录、修改。

2、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简称:中注协系统),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的信息进行修改,并提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

3、完成上述系统中全部信息录入后按附件1规定时间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1)在完成系统录入后,填写“2014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表”(附件2,填列人员:仅包括注册会计师)信息,于2014年1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会员部邮箱。

(2)将“2014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表” (附件2)打印并加盖所在机构公章;

(3)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4)对于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或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应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二)评估机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1、填写“2014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信息表”(附件3)、“2014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人员信息表”(附件4,填列人员:包括所有在机构工作的人员,含具有评估相关资格和不具有评估相关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1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会员部邮箱。

2、按附件1规定时间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1)携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商标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资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2)对于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或已死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1、填写“2014年度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5)并书面提交协会。

2、携带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3、办理年检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会员对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执业机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按规定程序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在上报年检资料时,应同时加盖总所的印章。

(三)我会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的情况,并特别关注举报情况和新设事务所股东(合伙人)。

(四)我会将于2014年3月下旬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示年检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印制“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五)2014年1月1日—2014年2月28日期间暂停办理注册、转所、转会等事项。

六、其它事项

(一)为保证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注协[2005]187号)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的年检时间统一为2014年3月31日

(二)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601房间;联系人及电话:胡鹏(67031194)、谭伟娅(63050658)、徐畅(67031193)、王煜(67031195);会员部邮箱:1687370430@qq.com。

附件1. 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 2014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表;

附件3. 2014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信息表;

附件4. 2014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人员信息表;

附件5. 2014年度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附件6.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年检流程图。

附件下载.rar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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