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日

北京地区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北京地区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5年8月29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5年10月17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5年10月18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报名办法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直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姓名或身份证件有变更的,应按首次报名人员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待全部六科成绩合格后,再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事宜。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为方便考生,2015年考试报名的照片采集及学历验证工作将在网上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一)报名资格网上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自动提取。

2.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及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报名资格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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