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皖注协[2013]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即将开始。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具体内容
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按年度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检查材料,对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具体内容为:
1.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是否在当年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3.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
4.当年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5.是否完成当年后续教育培训;
6.会员义务是否履行,如交纳会费等;
7.应当进行任职资格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任职资格检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2.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受刑事处罚的;
5.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未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省注协将撤销其注册,收回证书。符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三、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情形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2.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3.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再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省注协另行予以公告。
四、任职资格检查应提交的资料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年度任职资格检查表(详见附表2);
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年度任职资格检查表格(详见附表3~5);
4.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5.因证书任职资格检查或转所登记页面已满而须换证的注册会计师,另提交一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粘贴在“附表5”的相应位置上,照片下方写好姓名。
6.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1)事务所基本情况;(2)事务所上年发展目标完成情况;(3)上年工作中的亮点,包括新业务拓展等方面;(4)下年发展思路、目标及规划;(5)对行业发展有何建议和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