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A卷)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0日
6、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股东乙。乙受让该股权时,知悉甲尚有70%出资款未按期缴付。下列关于甲不按规定出资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不承担责任

  B、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不再承担责任

  D、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答案】B

  【考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P158)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答案】B

  【考点】股票转让的限制(P155-156)

  【解析】(1)选项A: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选项C: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D: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8、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出资无效,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B、甲出资无效,应以其他方式补足出资,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C、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甲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丙公司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考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P143)

  【解析】出资人甲以不享有处分权的机床出资,如果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丙公司有权主张该机床的所有权,相应地,甲的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可以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说明】本题与B卷单选题第11题完全相同。

  9、(本题涉及的考点2013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构中,可以担任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是( )。

  A、基金管理公司

  B、信托投资公司

  C、商业银行

  D、证券公司

  【答案】C

  【说明】本题与B卷单选题第12题完全相同。

  10、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期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B、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6个月

  C、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D、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答案】C

  【考点】首次信息披露(P191)

  【解析】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说明】本题与B卷单选题第13题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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