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单元测试题(四)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0日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

  2011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50万元;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100万元,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1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1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是2011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1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金额、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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