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_第10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0日
多选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有关系消灭

  D.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BCD

单选题:

  ★某乐队有四名成员,从某商店分期付款共同购买了一套音响设备,但自从付过首付款后就再没有支付剩余款项,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若该乐队成员约定共同共有该音响,则仅在这种情况下商店可以向任何一人要求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B.若该乐队成员约定按份共有该音响,则在这种情况下商店只能分别向各个成员要求其支付相应的份额

  C.无论该乐队成员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该音响,商店均可以向乐队成员的任何一人要求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D.无论该乐队成员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该音响,商店都不可以向乐队成员的任何一人要求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答案】C

  【解析】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