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第二章练习题:会计师事务所免除责任的事由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25日
 多选题:

  ★甲会计师事务所为A上市公司审计时出具了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乙股民因为信赖该审计报告购买了大量的A上市公司的股票,结果遭受了重大损失。甲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

  A.乙股民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B.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C.已对A上市公司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D.乙股民与甲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合约关系

  【答案】BC

  【解析】选项A是减责事由,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甲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免除甲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选项D不属于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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