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章节重要考点总结第四章第八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22日

  第八节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一、薪酬和业绩评价政策

  如果某一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薪酬或业绩评价与其向审计客户推销的非鉴证服务挂钩,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不利影响超出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修改该成员的薪酬计划或业绩评价程序,或者采取其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2.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该成员已执行的工作。

  注意:

  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薪酬或业绩评价不得与其向审计客户推销的非鉴证服务直接挂钩。职业道德准则并不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正常的利润分享安排。

  二、礼品和款待

  1.礼品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不得接受礼品。

  2.款待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评价接受款待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拒绝接受。

  三、诉讼或诉讼产生威胁

  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管理层由于诉讼或诉讼的不利影响而处于对立地位,将影响管理层提供信息的意愿,从而因自身利益和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如果诉讼涉及某一审计项目组成员,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2.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专业人员复核已执行的工作。

  如果此类防范措施不能将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或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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