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分享:企业中的不相容职位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19日

  七、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总原则:(1)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业务经办、授权批准和会计记录互为不相容职务,应予以分离。

  (2)筹资与投资业务明细账与总账的登记职务应予分离。

  (3)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记账、保管、核对职务均为不相容职务,应相互分离。

  具体内容又可以分为筹资业务和投资业务两个方面。筹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

  (1)筹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应适当分离,以利于审批人从独立的立场来评判计划的优劣。

  (2)经办人员不能接触会计记录,通常由独立的机构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

  (3)会计记录人员同负责收、付款的人员相分离,有条件的应聘请独立的机构负责支付业务。

  (4)证券保管人员同会计人员分离。

  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

  (1)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评估。

  (3)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4)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5)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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