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月20日至31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0日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区,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我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我省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

  (五)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准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报名方法、值班电话。对不熟悉网络报名或网络报名失败的人员,应给予辅助报名;建议各地设立1个辅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

  (六)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附件:1.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2.各县(市、区)自助报名点表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9日

  附件1: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档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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