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高级将实行同步网上报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山东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保持纸笔作答方式不变。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00--12:30 | |||
9月14日 |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 ||
至20日 |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共7天、 | 14:00--17:00 | ||
14个批次) |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 ||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9:00--12:00 | |||
10月26日 | 中级会计实务 | ||
(星期六) | 14:00--16:30 | ||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 9:00--11:30 | 8:30--12:00 | |
(星期日) | 经济法 | 高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