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还需提供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和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符合暂不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确认,考生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报名点确认,但不得跨市确认。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统一在省直报名点现场确认。
确认点名称 | 地址 | 对外咨询电话 |
泰安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 岱道庵路159号 | 0538-6220257 |
肥城市乡镇企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长山街53号 | 0538-6970398 |
新泰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 东周路北段698号 福田社区附近 | 18854856952 |
东平县政务大厅财政窗口 | 县城平湖路316号 | 0538-2856630 |
宁阳县财政局会计科 | 宁阳县城东关路519号 | 0538-5621185 |
(三)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5月9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至9月8日,中、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将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