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请向广大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各市州会计考办应于2015年1月9日前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5年1月2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20日,不安排补报名。
2015年4月2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20日,不安排补报名。
各市州会计考办应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好现场报名设施并形成工作预案,确保报名顺利进行。
(三)2015年5月15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四)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各市州会计考办在考前一周必须完成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五)2015年6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2015年8月5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认真填写《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1)并报送至省会计考办。考场必须设置在各市州所在地高考考点。
(七)2015年9月12日前完成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八)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各市州会计考办在考前一周必须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公布值班电话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厉打击在考试中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行为。
(九)2015年11月13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14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绩的,由各市州会计考办清理、统计,填写《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见附件2),报省会计考办。
(十)2015年11月13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州会计考办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2、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