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直驻冀单位及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缴费。
1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信息表到调入地所属市级财政局(定州市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中直驻冀单位报考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于1月20日—1月23日,1月26日—1月27日,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市级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于2015年4月中旬查看“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公告。
考试成绩于2015年6月中旬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
六、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七、考试大纲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订交费。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定州会计考办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