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风险管理》考点知识(二)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23日

如果客户已经违约,则违约风险暴露为其违约时的债务账面价值;如果客户尚未违约,则违约风险暴露对于表内项目为债务账面价值,对于表外项目为已提取金额+信用转换系数×已承诺未提取金额。

①公司风险暴露:指银行对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及其他自然人的债权,但不包括对主权、金融结构和纳入零售风险暴露的企业客户的债权。

②零售风险暴露:同时具备特征——债务人是一个或几个自然人;笔数多;单笔金额小;按照组合方式进行管理。

③其他主要风险暴露:主权风险暴露、金融机构风险暴露、股权风险暴露和其他风险暴露。

3.违约损失率

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是指给定借款人违约后贷款损失金额占违约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损失的严重程度,LGD=1-回收率)。其估计公式为:损失/ 违约风险暴露。

违约损失率估计应以历史清偿率为基础,不能仅依据对抵(质)押品市值的估计,同时应考虑到银行可能没有能力迅速控制和清算抵押品。

(1)影响违约损失率的因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

①项目因素

②公司因素

③行业因素

④地区因素

⑤宏观经济周期因素

(2)计量违约损失率的方法

①市场价值法:信用价差和违约概率来推算。市场法和隐含市场法。

②回收现金流法:根据违约历史清瘦情况,预测违约贷款在清收过程中的现金流,并计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额-回收成本)/违约风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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