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法(Standardised Approach)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八大类业务条线;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零售经纪,计算时需要获得每大类业务条线的总收入,然后根据各条线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β,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最后加总八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各产品线中,总收入是个广义的指标,代表业务经营规模,因此也大致反映了各产品线的操作风险状况。β代表商业银行在特定产品线的潜在操作风险损失与该产品线总收入之间的关系。
替代标准法:
替代标准法是介于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之间的过渡方法。商业银行使用替代标准法应当能够证明使用该方法与使用标准法相比,能够降低操作风险重复计量的程度。
替代标准法下的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算公式分别为:
零售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零售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2%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商业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5%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贷款余额中还应包括银行账户证券的账面价值)
在替代标准法中,商业银行对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可以按照标准法计算,也可以用其他业务条线的总收入之和与18%的乘积代替。
高级计量法:
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机构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经监管机构批准,商业银行可就大部分业务条线使用高级计量法,对其余业务条线使用标准法。
1.资格要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拥有完整且确实可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拥有充足的资源支持在主要产品线上和控制及审计领域采用该方法。
2.定性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负责设计和实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包括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控制政策和程序、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操作风险报告系统,以及操作风险控制/缓释策略。
3.定量标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的建立应基于本行内部积累的损失数据、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情景分析、本行的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中的作用和权重作出书面合理界定。
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自行选择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包括损失分布模型、打分卡模型等,模型的置信度应设定为99.9%,观测期为1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精确度,考虑到了非常严重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金额。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对模型开发和独立验证设定严格的程序。
(1)内部数据要求。
(2)外部数据要求。
(3)情景分析。
(4)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