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箱单中的“N0.of PKGS”栏,如后跟“Total:2 Cases”,表明是两个木箱,包装种类填“木箱”,件数填“2”。
再如,有“CARTON NO.1—22(或C/N.1—22)”字样,则表明有22个纸箱,包装种类填“纸箱”,件数填“22”。
如果原始单据上列示“2 Units &4 Cartons”,说明使用了两种包装并给出每种包装的件数,则件数应合计为6(因是件货,且其包装不能仅按其中一种填报,则包装种类应该填“其他”)。
虽有其他的包装,但置于托盘之上时,如果包装的描述(Packing:或No.of PKGS:)对应的是托盘,则件数填托盘的数量,如“PACKING:20 PALLETS(80 DRUMA)”,件数填“20”,包装种类填“托盘”而不填“桶”,数量更不能填“80”(通常提单上这样表示说明舱单记录的是托盘的数量)。
在有些栏目中可能会直接写明数量和包装。如:
6 PKGS(6件,件数为“6”,包装种类为“件”);
2 CASES(2木箱);
TTL:260 CTNS(即TOTAL:260 Cartons,件数填“260”,包装种类填“纸箱”);
TOTAL:99C/T(共99个纸箱);
20 PALLETS(80 DRUMS)(80桶装于20个托盘,件数应填“20”,包装种类应填“托盘”)等。
在有些栏目下用描述表明件数和包装种类。如:
12×20’CONTAINER SAID TO CONTAIN:234 CRATES
(12个20’集装箱包含有234个柳条箱,则件数填“234”,包装种类填“柳条箱”);
20FT DC SAID TO CONTAIN:09 BALES CONTAINING
(20尺集装箱包含有9包,件数应填“9”,包装种类填“包”);
TOTAL PACKED IN 117 CARTONS ONLY(共装入117个纸箱中,件数填“117”,包装种类填“纸箱”);
SAY TOTAL:FOURTEEN(14)PACKAGES ONLY(共14件,件数填“14”,包装种类填“件”); FIVE HUNDRED ONE MASTER CARTONS ONLY(共501纸箱,件数填“501”,包装种类填“纸箱”);TOTAL:580 DOZENS/6 960 PCS PACKED IN 58 CARTONS(580打共6 960个装于58个纸箱中,包装种类是“纸箱”,件数填“58”)。11 个别情况下有在“Mark and Numbers of PKG”栏目下只写了“5”,表明件数为5,而在货名(Quantities and Description)栏最下方写有“5PALLET/50CTNS”,是对件数和包装种类的进一步说明,它说明了5是指托盘的数,因此包装种类填“托盘”,件数为“5”。